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3(甲类药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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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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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3,甲类药报销比例?
甲类药品按照报销比例的100%报销。乙类要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
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
2. 2022医保药取消哪些?
记者8月31日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2022年1月1日起,丁硼软膏剂等145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在药品调出前,继续按规定予以支付。
据了解,调出的这145种药品,其中西药70种,如常见的丁硼软膏剂、阿莫西林注射剂、洛美沙星滴眼剂、加替沙星注射剂等;中成药75种,包括感冒灵胶囊、风热感冒颗粒、板蓝根注射液、小儿止咳糖浆等。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出的药品,是对原地方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部署要求的落实,经专家论证决定将部分药品调出支付范围的,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权责、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统一的重要举措。
调出后,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调出时限,不得以任何形式变通保留,要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工作,做好调出品种替换和对患者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按期实施、有序过渡,不因调出品种影响临床使用。
原标题:《明年起!145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等支付范围》
3. 国家药食同源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规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以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公众健康为宗旨,遵循依法、科学、公开的原则制定食药物质目录并适时更新。
第三条 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的物质。
第四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公布食药物质目录,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条 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
(二)已经列入《中国药典》;
(三)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四)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本辖区情况,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修订或增补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物质的基本信息(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食用部位等);
(二)传统作为食品的证明材料(证明已有30年以上作为食品食用的历史);
(三)加工和食用方法等资料;
(四)安全性评估资料;
(五)执行的质量规格和食品安全指标。
第七条 安全性评估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成分分析报告:包括主要成分和可能的有害成分监测结果及检测方法;
(二)卫生学检验报告:3批有代表性样品的污染物和微生物的检测结果及方法;
(三)毒理学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急性经口毒性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其中,在古代医籍中有两部以上食疗本草记载无毒性、无服用禁忌(包括不宜久食)的品种,可以只提供本条第(一)、(二)项试验资料;
(四)药理作用的特殊针对性指标的试验资料,包括对主要药理成分的风险评估报告。
第八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技术机构负责食药物质目录修订的技术审查等工作。委托的技术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食药物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指派专家参与开展食药物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的技术机构可以组织专家现场调研、核查,也可以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选择具有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相关研究论证工作。
第九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技术机构报送的综合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将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会同市场监管总局予以公布。
公布的食药物质目录应当包括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可食用部位等信息。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研究修订目录: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中有新的科学证据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二)需要对食药物质的基本信息等进行调整;
(三)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形。
委托的技术机构根据最新研究进展,可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修订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和风险监测方案。
第十一条 对新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提出建议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适时提出制定或指定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药物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药物质目录的相关规定,产品标签标识和经营中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 2021医保药目录?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本次调整共有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包括7个直接新增药品和67个谈判新增药品),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2860种,将于2022年1月1日执行。
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
5. 基药986政策是什么意思?
很多药企还没进入一致性评价、DRG正式实施,很可能就已经倒在了价格暴跌、剔除医院用药目录的调整中。
12月20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一通知的下发,是此前关于三级、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合理用药”部分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同时,也让我们也对基药“1+X”模式落地的时间进度有了一个大体的判断。
我们此前认为,基药“1+X”用药模式是一个影响临床用药,对医院存量品种进行结构性调整的重大政策,基药“986”配备要求,将对医院存量用药进行大洗牌,并将影响大多数药企的经营业绩。
小贴士
“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以基本药物为主的用药模式。基药“986”配备:基药配备品种数量占比,按基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要求不低于90%/80%/60%
6. 基药目录和医保的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仅兼顾临床必需,还考虑公共卫生
必需,包括免疫规划疫苗、抗艾滋病
和结核病等药品。医保目录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2、支付方式
不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需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有效供给,确保不断供,政府通过定点、储备等方式保障生产供应,通过财政专项经费或纳入医保基金
予以高水平保障,提高患者对基本药物的可负担性。
医保目录药物根据不同类支付方式不同,甲类的药物全国基本统一、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的药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3、优先级不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临床首选、优先使用的一线药品,随着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入,从保证供应、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角度,基本药物目录的指导性作用更强。
扩展资料:
一、产生背景: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
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迫切要求建立和健全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1998年12月,我国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新型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
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次年5月下发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进行管理。
200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诞生,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正式启动。在此基础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于2004年9月颁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二、特点: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基本药物,政府会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有效供给,确保不断供,通过定点、储备等方式保障生产供应,通过财政专项经费或纳入医保基金予以高水平保障,提高患者对基本药物的可负担性。
7. 中迅药肥产品目录?
1 中迅药肥有多个产品目录。2 中迅药肥的产品目录包括有机肥料、微生物菌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多种类型的产品,每个产品目录下还有分支类别。这些产品都是经过科学研发和实验验证的,能够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3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可以访问官方网站或者咨询中迅药肥的客服人员,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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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3,甲类药报销比例?
甲类药品按照报销比例的100%报销。乙类要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
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
2. 2022医保药取消哪些?
记者8月31日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2022年1月1日起,丁硼软膏剂等145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在药品调出前,继续按规定予以支付。
据了解,调出的这145种药品,其中西药70种,如常见的丁硼软膏剂、阿莫西林注射剂、洛美沙星滴眼剂、加替沙星注射剂等;中成药75种,包括感冒灵胶囊、风热感冒颗粒、板蓝根注射液、小儿止咳糖浆等。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出的药品,是对原地方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部署要求的落实,经专家论证决定将部分药品调出支付范围的,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权责、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统一的重要举措。
调出后,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调出时限,不得以任何形式变通保留,要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工作,做好调出品种替换和对患者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按期实施、有序过渡,不因调出品种影响临床使用。
原标题:《明年起!145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等支付范围》
3. 国家药食同源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规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以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公众健康为宗旨,遵循依法、科学、公开的原则制定食药物质目录并适时更新。
第三条 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的物质。
第四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公布食药物质目录,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条 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
(二)已经列入《中国药典》;
(三)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四)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本辖区情况,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修订或增补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物质的基本信息(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食用部位等);
(二)传统作为食品的证明材料(证明已有30年以上作为食品食用的历史);
(三)加工和食用方法等资料;
(四)安全性评估资料;
(五)执行的质量规格和食品安全指标。
第七条 安全性评估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成分分析报告:包括主要成分和可能的有害成分监测结果及检测方法;
(二)卫生学检验报告:3批有代表性样品的污染物和微生物的检测结果及方法;
(三)毒理学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急性经口毒性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其中,在古代医籍中有两部以上食疗本草记载无毒性、无服用禁忌(包括不宜久食)的品种,可以只提供本条第(一)、(二)项试验资料;
(四)药理作用的特殊针对性指标的试验资料,包括对主要药理成分的风险评估报告。
第八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技术机构负责食药物质目录修订的技术审查等工作。委托的技术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食药物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指派专家参与开展食药物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的技术机构可以组织专家现场调研、核查,也可以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选择具有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相关研究论证工作。
第九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技术机构报送的综合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将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会同市场监管总局予以公布。
公布的食药物质目录应当包括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可食用部位等信息。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研究修订目录: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中有新的科学证据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二)需要对食药物质的基本信息等进行调整;
(三)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形。
委托的技术机构根据最新研究进展,可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修订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和风险监测方案。
第十一条 对新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提出建议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适时提出制定或指定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药物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药物质目录的相关规定,产品标签标识和经营中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 2021医保药目录?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本次调整共有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包括7个直接新增药品和67个谈判新增药品),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2860种,将于2022年1月1日执行。
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
5. 基药986政策是什么意思?
很多药企还没进入一致性评价、DRG正式实施,很可能就已经倒在了价格暴跌、剔除医院用药目录的调整中。
12月20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一通知的下发,是此前关于三级、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合理用药”部分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同时,也让我们也对基药“1+X”模式落地的时间进度有了一个大体的判断。
我们此前认为,基药“1+X”用药模式是一个影响临床用药,对医院存量品种进行结构性调整的重大政策,基药“986”配备要求,将对医院存量用药进行大洗牌,并将影响大多数药企的经营业绩。
小贴士
“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以基本药物为主的用药模式。基药“986”配备:基药配备品种数量占比,按基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要求不低于90%/80%/60%
6. 基药目录和医保的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仅兼顾临床必需,还考虑公共卫生
必需,包括免疫规划疫苗、抗艾滋病
和结核病等药品。医保目录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2、支付方式
不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需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有效供给,确保不断供,政府通过定点、储备等方式保障生产供应,通过财政专项经费或纳入医保基金
予以高水平保障,提高患者对基本药物的可负担性。
医保目录药物根据不同类支付方式不同,甲类的药物全国基本统一、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的药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3、优先级不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临床首选、优先使用的一线药品,随着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入,从保证供应、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角度,基本药物目录的指导性作用更强。
扩展资料:
一、产生背景: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
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迫切要求建立和健全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1998年12月,我国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新型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
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次年5月下发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进行管理。
200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诞生,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正式启动。在此基础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于2004年9月颁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二、特点: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基本药物,政府会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有效供给,确保不断供,通过定点、储备等方式保障生产供应,通过财政专项经费或纳入医保基金予以高水平保障,提高患者对基本药物的可负担性。
7. 中迅药肥产品目录?
1 中迅药肥有多个产品目录。2 中迅药肥的产品目录包括有机肥料、微生物菌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多种类型的产品,每个产品目录下还有分支类别。这些产品都是经过科学研发和实验验证的,能够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3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可以访问官方网站或者咨询中迅药肥的客服人员,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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